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申請地籍藍曬圖收費標準 (民國 101 年 03 月 28 日 公發布)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提供地籍藍曬圖,每幅收費新臺幣四十元。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