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北市土地界標申購收費標準 (民國 109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提供之土地界標種類及收費標準如下:
一、鋼釘界標:每支新臺幣十元。
二、小塑膠界標:每支新臺幣三十五元。
三、大塑膠界標:每支新臺幣四十五元。
四、水泥界標:每支新臺幣六十元。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