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若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向勞工保險局申請失能給付,但於處分做成前死亡 ,被保險人依行政程序法第 21 條第 1 款規定,自然已無當事人能力, 而勞工保險局對其申請作成之否准行政處分自亦無法發生效力,屬具有重 大明顯瑕疵之無效行政處分,故若對此無效行政處分提起撤銷訴訟,其起 訴為不合法,應予駁回。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