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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8年訴字第 243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0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0、114 條
民事訴訟法 第 385、386 條
訴願法 第 79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18、98 條
公路法 第 2、34、77、78、79 條
旨:
參酌公路法第 78 條規定,依本法所為汽車、電車牌照之吊扣或吊銷處分
,不因處分後該汽車或電車所有權移轉、租賃他人或租賃關係終止而免於
執行,足見若違規車輛受牌照吊扣、吊銷處分,自不應因違規車輛嗣後為
規避法律之惡意轉讓、租賃等行為,而使上述受吊扣、吊銷處分之效力受
到影響。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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