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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1年訴字第 181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3 年 02 月 0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二)(94年10月版) 第 121-122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1、131、2 條
訴願法 第 9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107、3、4、5、6、7、8、9 條
旨:
行政處分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應屬無效。而行政處分是否具有重大明
顯之瑕疵罹於無效,並非依當事人之主觀見解,亦非依受法律專業訓練者
之認識能力判斷,而係依一般具有合理判斷能力者之認識能力決定之,其
簡易之標準即係通社會一般人一望即知其瑕疵為判斷標準。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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