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八)(111年12月版) 第 586-591 頁
行政機關於案件審查過程中,以主管機關之專業能力,基於權責向當事人 為行政指導,僅係行政機關作出終局決定前可能與當事人間進行之意見溝 通方式,尚不對外發生准駁之法律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