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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10年訴字第 1305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二十一)(114年12月版) 第 185-187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68、72 條
訴願法 第 14、77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7、111 條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 16、19、20、26 條
要旨:
應受送達人之送達處所倘僱有或設有負責接收郵件之人員,即屬接收郵件
人員,不因公寓大廈之管理委員會是否係依法成立等事項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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