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651-653 頁
主管機關所為之函為協助業者瞭解申請一般爆竹煙火之個別認可標示應為 之流程,俾利其販售,所為之輔導、協助、勸告及建議,係單純的事實敘 述,核屬行政指導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