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九)(112年12月版) 第 281-284 頁
臨時攤販集中場之設置許可,係就屬於公物性質的市區道路准允為特別使 用,其性質為一般處分。且該設置許可既可依使用道路的空間範圍劃分, 容屬可分的行政處分,得為一部之撤銷或確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