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4145382人
查閱內容
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訴更一字第 67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12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98-102 頁
相關法條
:
行政程序法 第 11、111、12、14、15、96 條
地方制度法 第 77 條
公路法 第 2、3、34、37、39、77、78、79 條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1 條所謂「管轄權」,主要指事務管轄而言。有事務管轄 ,而土地管轄不明時,則可依同法第 12 條定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