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4148891人
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簡上字第 7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27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83-90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111、115、13、15、16、18、5 條
行政罰法 第 29、31 條
地方制度法 第 2、76 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25、50、54、76、8 條
公路法 第 2、3、34、37、77、78、78-1、79 條
旨:
組織法規定之法定職掌,不能逸脫作用法之具體行為規範。屬於作用法性
質之公路法規定,既已明確劃分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與直轄市政府之權責,
自不允許以較為概括而無實體內容之組織法規定,作為交通部公路總局作
成原處分之權限依據。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