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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7年訴字第 51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644-650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40、141、142、143、144、145、146、149 條
民法 第 184、227、231、42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41-1、5、7、8、98 條
都市計畫法 第 50 條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 8 條
要旨:
行政程序法第 146  條第 2  項有關行政機關之補償責任規定,應係在行
政契約有事前未預見之公益需要而經終止時,提供作為合理損益分擔之填
補規定,並未排除當事人尚得另為任意約定之可能,應不屬強制規定性質
,更非禁止規定,若簽約時有具體約明解免行政機關之賠償或補償責任,
應非法所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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