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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7年訴字第 12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10 月 04 日
資料來源: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107年版)第 350-368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51 條
訴願法 第 1、2、4、95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7、24、4 條
旨:
按訴願程序乃行政程序之一種,係行政體系內部自省之救濟程序,原處分
機關為訴願程序之相對機關,並非訴願法第 1  條第 1  項所稱之「人民
」,亦非同法條第 2  項所規定之自治團體或公法人。是故,不論現行訴
願法或行政訴訟法之體制,原處分機關縱認訴願決定違法時,亦不允許其
對於訴願機關提起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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