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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5年訴字第 70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9 月 29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
行政程序法 第 117、118、127 、72、73、74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41-1 、98 條
勞工保險條例 第 16、24、5、58 、6 條
要
旨:
勞工保險係在職保險,必須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並獲取報酬之無一定雇主勞 工或自營作業者,始得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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