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67550511人
查閱內容
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4年簡上字第 15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三)(107年4月版)200-205 頁
相關法條
:
行政程序法 第 92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7 條
廢棄物清理法 第 15、16、17、18、4 條
要
旨:
機關依據行政契約之約定,針對廠商違約行為所為之記點行為,乃以廠商 未盡契約之給付義務所為之意思表示,並非行政處分。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