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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2年訴字第 387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4 月 24 日
資料來源: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103年版)第 857-870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92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7、4、5 條
土地法 第 14、46-1、46-2、46-3 條
旨:
所謂「依法申請之案件」,係指人民依據法令,有向機關請求就特定具體
事件為一定處分之權利,具體而言即有請求行政機關作成授益處分之法律
上依據。

裁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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