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四)(96年12月版)第 269-271、407-410 頁
(一)行政處分未為救濟期間之教示者,並不影響該行政處分之效力。 (二)交通部電信總局改制後留任人員就待遇差額補足問題所簽立之書面 切結書,性質上屬於行政契約,簽立之當事人自應受該約定內容之 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