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三)(95年10月版)第 541-544 頁
拖吊行為僅係「代履行」(間接強制執行之方法)之行政執行程序,並非 違規停車之裁罰處分,尚不得於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時一併聲明不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