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二十)(113年12月版)第 558-559 頁
行政程序法第 168 條雖從寬將行政違失之舉發列入得提出「陳情」之事 項,人民促請行政機關發動職權,倘屬建議、舉發之陳情性質,並不因此 取得據以請求主管機關為特定行為之法律上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