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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12年上字第 657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12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113年1月至12月)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59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25、133 條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 第 18 條
行政罰法 第 18 條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 3 條
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 2、27、3、53 條
旨:
行政訴訟係採取職權調查原則,在撤銷訴訟,行政機關如就行政處分要件
事實之主要事證已予以調查認定,事實審法院自應依職權查明為裁判基礎
之事實關係,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事實審法院就個案事實未依職權調
查並予認定,即屬未盡職權調查義務,而有不適用行政訴訟法第 125  條
第 1  項及第 133  條規定之違背法令情事。原判決認定電視臺於節目鏡
面標示「封台倒數六天」,該當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27 條第 3  項第 3
款之規定,固無違誤,惟關於裁罰權之行使,原判決就機關是否有裁量怠
惰之情事未予究明,於法尚有未合,且可能影響本件判決之結果,應認上
訴有理由。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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