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二十一)(114年12月版) 第 216-218 頁
原眷戶申請改建並經主管機關核定者,於書面買賣契約締結前,雖無私法 上買賣關係存在,但公法上給付行政所形成之法律關係已然存在。主管機 關同意原眷戶承購住宅之決定,性質上為確認性處分,屬多階段行政程序 之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