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二十)(113年12月版)第 523-525 頁
環保署依空污法之授權訂定系爭裁罰準則,以供下級機關作為裁處空污法 罰鍰之依據,核屬依法律授權就行使裁量權所為細節性、技術性之規定, 且其並非法律或自治條例,應無從新從輕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