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九)(112年12月版) 第 288-292 頁
判斷課予受益人某種行為義務之附款究屬負擔或廢止權保留時,宜限於該 行為義務得依法強制執行,始有可能是負擔,而如行政機關業已表明係廢 止權保留,承擔其不利時,自無解釋為負擔之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