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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裁字第 1127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2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201-202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89、92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7、6、7 條
公文程式條例 第 1、12-1、2 條
旨:
機關間可否及如何以電子交換方式傳遞公文,係屬公文程式條例之問題,
行政程序法並無限制。監獄對受刑人陳情所為之回覆,透過電子公文系統
交換方式,委請綠島監獄列印成紙本交予抗告人,屬行政程序法第 89 條
規定為向受刑人送達之方式,僅係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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