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630-632 頁
有關廢棄物清理法之釋示權限為環保中央主管機關之職權,地方主管機關 僅對廢棄物清理法自治法規享有釋示權。中央主管機關作成之釋示屬於行 政規則,對內具有拘束下級地方主管機關之效力,如經對外發布,基於行 政自我拘束原則得以作為人民遵循而有所作為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