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282-285 頁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 ,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或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對此當利害關係人 對於行政機關所為巷道廢改道,認為有違法情形時,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 之利益,自可得提起救濟。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