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九)(112年12月版) 第 287-288 頁
廣播執照有效期間屆滿換照之許可,並非對於人民一般行為自由的回復, 而是給予特別之利益,主管機關得裁量決定是否許可申請,亦可於不違反 行政處分之目的及具有正當合理關聯下附加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