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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上字第 71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25 條
政府採購法 第 18、22、26、75 條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 18 條
環境基本法 第 34 條
旨: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 18 條及第 26 條之規定,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
      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
      購,符合委託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或社會福利服務,經
      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得採限制性招標,邀請 2  家以上廠商比
      價或僅邀請 1  家廠商議價。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
      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
(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18 條規定,對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騷擾、
      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應予保育,但基於學術研究或教
      育目的,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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