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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裁字第 164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28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741-743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74、92 條
民事訴訟法 第 78、95 條
訴願法 第 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4、4、7 條
教師法 第 14 條
要旨:
行政機關於作成完全及終局之決定前,在行政程序進行中所為之各種程序
行為或決定,為準備行為,因欠缺完全、終局之規制效力,不得對其獨立
進行行政爭訟,而應與其後之終局決定,一併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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