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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判字第 186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4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70-77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23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15、159、161 條
行政罰法 第 18 條
公路法 第 2、3、34、37、77、79 條
旨:
行政機關於個案行使裁量權時,原則上固應受裁量基準之拘束,但該具體
個案如有特殊狀況或與裁量基準所定之典型案例情節有所不同時,自應本
於法律授權目的為裁量,作成不同於裁量基準之決定,否則即構成裁量怠
惰之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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