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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7年判字第 44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02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五)(108年11月版)101-103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5、96 條
行政罰法 第 14 條
公路法 第 2、3、37、56、77、79 條
郵政法 第 40、6 條
旨:
有關計程車客運業之申請核准籌備、立案、營運管理及處罰,既未經交通
部依法令規定公告委任交由公路總局辦理,則公路總局就相對人是否違反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之事件,即無事務管轄權限,有違管轄法定原則
及法律保留原則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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