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52593729人
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6年判字第 37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7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3、36、43、5、96 條
訴願法 第 63、65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6 條
行政罰法 第 14、3、4、7 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4 條
公路法 第 2、34、37、77、79 條
旨: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為之吊扣車輛牌照處分係屬裁罰性之行政處分
,而依公路法第 77 條第 2  項後段所為之吊扣車輛牌照處分係屬管制性
行政處分,惟原判決卻認吊扣車輛牌照處分係屬裁罰性行政處分,進而認
定車輛所有人有未盡監督義務之過失,仍應受吊扣牌照之處罰等情,原判
決此部分所論述之理由雖有未洽,惟車輛所有人既有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
,原處分得基於管制目的吊扣車輛牌照之結論,則無不同,仍應予維持。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