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三)(107年4月版)681-682 頁
人民依行政程序法第 168 條規定而為陳情,僅屬人民表達意見方式之一種,並不因 該規定而有請求行政機關作成一定行政處分之權利,與依法規提出之申請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