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法院如對於當事人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未加以調查,並將其判斷之理由 記明於判決者,即構成判決不備理由;如認定事實與所憑證據內容不符者 ,則屬同款所謂判決理由矛盾,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