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法院於撤銷訴訟應依職權調查證據,期得實質之真實;惟職權調查證 據有其限度,仍不免有要件事實不明之情形,故當事人仍有客觀之舉證責 任。證據之取捨與當事人所希冀者不同,致其事實之認定異於該當事人之 主張者,尚不得謂原判決因此有違背法令之情形。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