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按納稅義務人未據實申報遺產稅,徒憑主觀見解不予申報,致發生漏稅情 事,縱無積極證據足認其出於故意為之,但衡其情節仍難辭過失之責任, 且不具免罰之事由,則稽徵機關審酌其違章情節,並參據稅務違章案件裁 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之規定,按所漏稅額予以適當之裁罰,此裁罰尚難認 有違法或裁量失當之情形。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