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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2年判字第 564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9 月 05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104年12月版)215-218 頁
相關法條
: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6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7、4、6 條
地方制度法 第 55 條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25、26、4、77 條
要
旨:
公務人員由主管調任為非主管,雖因此喪失主管加給之支給。惟調任僅屬 行政機關內部管理事項,故調任之決定並非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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