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罰法第 5 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 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 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是以,行為時工廠管理輔導法第 20 條規定如較修正後之工廠管理輔導法第 20 條規定有利於行為人,依行政 罰法第 5 條但書規定,自應適用修正前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