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公報 104 年第 9 期 49 頁
花蓮縣政府委託玉里鎮公所辦理「104 年度花蓮縣自然淨化溼地活化計畫 - 玉水圳溼地」
主 旨:公告本縣環境保護局行政委託玉里鎮公所辦理「104 年度花蓮縣自然淨化 溼地活化計畫- 玉水圳溼地」委辦事項。 依 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2 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自民國 104 年 3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玉里鎮公所辦理「104 年度花蓮縣自然淨化 溼地活化計畫- 玉水圳溼地」委辦事項如下: (一)每日執行溼地維護,並填寫維護紀錄報表。 (二)每週執行溼地維護,並填寫維護紀錄報表。 (三)每月原執行 1 次溼地及週邊地區雜草剪修並清運及維護水生植栽 之覆蓋率。 (四)每季執行 4 座閘門維護保養。 (五)導覽牌及警告牌維護保養。 (六)不定期實施溼地之特殊需求進行維護及填寫相關操作維護報表。 二、前項公告事項,係依據本縣環境保護局 104 年 3 月 1 日玉里鎮 公所與所訂契約內容辦理(並以契約內容為準),依法公告週知。 三、有關配合事項如有疑義者,請電洽本縣境保護局水污染防治科王雅娟 小姐(電話:03-823757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