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冬字第 13 期 22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委託辦理「114 年度源頭減量精進計畫」
主 旨:公告本局委託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4 年度源頭減量精進計 畫」。 依 據:一、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 二、廢棄物清理法第 74 條。 三、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 4、21 條。 公告事項:一、旨揭計畫係協助本局辦理下列事項之行政作業,惟不涉及核定、裁罰 等行政處分: (一)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稽查(核)作業。 (二)一次用外帶飲料杯稽查(核)作業。 (三)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稽查(核)作業。 (四)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稽查(核)作業。 (五)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稽查(核)作業。 (六)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稽查(核)作業。 (七)限制含聚氯乙烯之平板包材、公告應回收容器及非平板類免洗餐具 不得製造、輸入及販賣稽查(核)作業。 (八)塑膠托盤及包裝盒減量稽查(核)作業。 (九)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製造、輸入及販賣業稽查 (核)作業。 (十)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稽查(核)作業。 (十一)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業稽查(核)作業。 (十二)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稽查(核)作業 。 (十三)指定電池汞、鎘含量確認文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減量計畫書 及成果報告書審查作業。 二、本計畫期間自 113 年 12 月 23 日至 114 年 11 月 22 日止,委 託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4 段 184 號 8 樓。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循環資源科,電話:(02)29532111 分機 4008 。 四、本案屬查核輔導性質,亦不會推薦相關廠商辦理公告事項一以外事宜 ,倘若發現前揭情事,歡迎逕向本局政風室檢舉,檢舉專線:(02) 29532111 分機 2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