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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新北環資字第 1122609796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03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春字 第 2 期 24-25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2 條
廢棄物清理法 第 20、74 條
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 4 條
要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委託辦理「112-113 年度一般廢棄物稽核推動
計畫」之查核業務

主    旨:公告本局委託「和昱國際永續有限公司」辦理「112-113 年度一般廢棄物
          稽核推動計畫」之查核業務。
依    據:一、廢棄物清理法第 20 條、第 74 條。
          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 4  條。
          三、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旨揭計畫係協助本市辦理下列事項之行政作業,惟不涉及核定、裁罰
              等行政處分:
          (一)查核轄內已登記、未登記之回收、處理業者、資源回收站及本市資
                源回收貯存場等相關單位。
          (二)審查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處理業土地使用申請案件及相關登記申
                請案件。
          (三)轄內興辦事業依興辦事業計畫案核准申請內容建置及營運之查核。
          (四)裝潢修繕廢棄物簡易分類場現場勘查。
          (五)資源回收業務及消防宣導教育管理、訓練、輔導。
          (六)本市資收變賣廠商資收物流向及最終處理場查核工作。
          (七)本市資源回收提貨廠商垃圾與資收物分類分析檢查。
          (八)本市廚餘委外處理廠商查核工作。
          (九)本市養豬用廚餘及養豬場查核工作。
          (十)本市資收綜合料廠商分選後資收物跟車流向查核工作。
          二、本計畫期間自 112  年 12 月 13 日至 113  年 12 月 12 日止,委
              託和昱國際永續有限公司辦理,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 3  段 2
              8 之 1  號 2  樓,電話:(03) 3354021。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循環資源科,電話:(02)2953-211
              1 分機 4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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