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夏字第 8 期 18-19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委託辦理「112 年度源頭減量精進計畫」
主 旨:公告本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辦理「112 年度源頭減量精進 計畫」。 依 據:一、廢棄物清理法第 21 、74 條。 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 13 、21 條。 三、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旨揭計畫係協助本局辦理下列事項之行政作業,惟不涉及核定、裁罰 等行政處分: (一)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稽查(核)作業。 (二)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稽查(核)作業。 (三)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稽查(核)作業。 (四)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製造、輸入及販賣業稽查(核 )作業。 (五)一次用外帶飲料杯稽查(核)作業。 (六)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業稽查(核)作業。 (七)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稽查(核)作業。 (八)塑膠托盤及包裝盒減量稽查(核)作業。 (九)指定電池汞、鎘含量確認文件、塑膠托盤及包裝減量計畫書及成果 報告書審查作業。 (十)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稽查(核)作業。 二、本計畫期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29 日止,委託財團法人台灣 產業服務基金會辦理,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 198 巷 39 弄 1 4 號 1 樓。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循環資源科,電話:(02)29532111 分機 4011 。 四、本案屬查核輔導性質,亦不會推薦相關廠商辦理公告事項一以外事宜 ,倘若發現前揭情事,歡迎逕向本局政風室檢舉,檢舉專線:(02) 29532111 分機 2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