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4 年夏字第 2 期 34-35 頁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委託辦理「114 年度水污染源稽查與水污費徵 收查核計畫」事項
主 旨:公告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4 年度水污染源稽查與 水污費徵收查核計畫」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水污染防治法第 4 條、第 2 3 條第 1 項及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 公告事項:一、委託辦理事項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費徵收與基金管理作業相關工作。 (二)水污染源查核相關作業。 (三)水污染源之水質採樣檢測作業,由環境部認可之檢驗公司(安美謙 德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清華科技檢驗股份有限公司及景泰順檢驗股 份有限公司)執行。 (四)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維護管理(含軟、硬體)。 二、執行單位: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大 墩十九街 186 號 3 樓之 1;電話:(04) 3501-3799。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電話:(02)29532111 分機 2113 ; 承辦人:陳公平先生。 四、委辦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