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8 卷 83 期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 111 年度委託代辦汽車檢驗單位受 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主 旨:公告本所 111 年度委託代辦汽車檢驗單位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公路法第 63 條、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 公告事項:一、新增委託一誠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大誠加油站)辦理小型汽車檢 驗,委託辦理時段、項目,詳如本所 111 年度委託代辦汽車檢驗單 位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二、公告地點:行政院公報、本所公告欄、本所苓雅監理站公告欄、旗山 監理站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