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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發文字號: 高市交三字第 096002735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07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高雄市政府公報 96 年秋字第 8 期 17-18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公路法 第 63 條
旨:
96  年度高雄市監理處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單位
主   旨:檢送「96  年度高雄市監理處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單位一覽表」乙份,
          請 查照。
說   明:依據本市監理處 96 年 7  月 10 日高市監一字第 0960018069 號函辦理
          。
正   本:第四類發行
副   本:高雄市監理處(同意核備)、本局第三科

相關圖表:96年度高雄市監理處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單位一覽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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