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縣政府公報 92 年第 37 期 28-29 頁
推動「臺南市政府媒合計程車業者推動共乘制度」試辦計畫,核定共乘路 線共計十條
主 旨:本府自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一日起推動「臺南市政府媒合計程車業者推動共 乘制度」試辦計畫,核定共乘路線共計十條,共乘費率單程每人次新臺幣 參拾元整,特此公告週知。 依 據:公路法、地方制度法第十九條第十款、「臺南市計程車共乘試辦要點」暨 「臺南市政府媒合計程車業者推動共乘制度」試辦計畫、本府九十二年八 月十九日南市交管字第09217514400號公告暨九十二年八月二 十六日南市交管字第09217515010號公告及相關法規辦理。 公告事項:一 旨揭計畫 (以下稱本計畫) 之試辦期間自九十二年九月一日起至九十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日服務時間自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止。 二 本計畫之計程車共乘費率為各路線兩端點間,單程每人次新臺幣參拾 元整 (乘客下車前付費) 。 三 本計畫之計程車共乘路線共計十條為: (一) 台南共乘1線:城西里-安南站:城西里-城西街-土城聖母廟- 安中路-立德管理學院-興國管理學院-安中路-安南站 (安南國 中) 。 (二) 台南共乘2線:顯宮里-安南站:顯草媽祖宮-顯草街-安中路- 安南站 (安南國中) 。 (三) 台南共乘3線:四草大眾廟-安南站:四草大眾廟-本田街-安中 路-安南站 (安南國中) 。 (四) 台南共乘11線:安南站-兵配場:安南站 (海東國小) -海佃路 -公學路-長溪路-總安街-安和路-公園路-火車站-兵工配件 場。 (五) 台南共乘5線:安南站-兵配場:安南站 (海東國小) -本原街- 長溪路-安和路-西門路-公園南路-公園路-火車站-兵工配件 場。 (六) 台南共乘6線:安南站-兵配場:安南站 (海東國小) -安中路- 安和路-公園路-火車站-兵工配件場。 (七) 台南共乘7線:漁光里-新光三越:西門國小 (漁光分校) -漁光 路-安平路-安北路-民生路/永華海安-西門路-新光三越。 (八) 台南共乘8線:安平國中-新光三越:安平國中-健康三街-永華 路-光洲路-健康路-西門路/永華海安-新光三越。 (九) 台南共乘9線:喜樹國小-新光三越:喜樹國小 (萬年殿) -喜樹 路-明興路-中華南路-永安街-新都路-金華路-健康路-西門 路/永華海安-新光三越。 (一○) 台南共乘10線:市立醫院-兵配場:市立醫院-崇明路-生產 路-大同路-國民路-南門路-中山路-火車站-兵工配件場。 四 本府公開徵求有意願共同推動本計畫之團體,經審查核定「台南市大 成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為優先取得本計畫辦理資格之計程車團體。 五 若發現共乘車輛未依本計劃辦理共乘制度,請撥申訴專線 (06) 2 95-3223。 六 本公告未盡事項悉依「臺南市計程車共乘試辦要點」暨「臺南市政府 媒合計程車業者推動共乘制度」試辦計畫及相關法規辦理。 七 張貼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臺南監理 站、臺南縣政府、高雄縣政府、臺南市政府、臺南市警察局、本市各 區區公所、本府新聞室、秘書室、法制室、交通局、十條共乘路線端 點站、台南市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台南市計程車駕駛職業工會 、台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台南市大成計程車運輸合作社、全聯 計程車運輸合作社、日昇計程車運輸合作社 (以上單位請惠予協助張 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