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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發文字號: 北監車字第 101100698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8 卷 145 期 28963-28965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公路法 第 63 條
旨:
依公路法第 63 條第 3  項,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之 101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廠商更名事宜

主    旨:公告受本所委託辦理 101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之中森加油站企業有限公司
          更名為中森股份有限公司事宜,檢附委託廠商 49 家,如資料表所列。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2  項、公路法第 63 條第 3  項及汽車委託檢驗
          實施辦法。
公告事項: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所承辦人:陳○忠(聯絡電話:02
          -26884366 分機 101)。
相關圖表:附件:臺北區監理所 101 年度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代檢廠一覽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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