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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旨:
按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事件及涉訟權益補助金要點第 1 點、第 2 點及第 3 點規定可知,該要點乃新北市政府為維護並保障勞工勞動法定權益,以增進勞工福祉,所訂定授與勞工權益之給付行政立法,勞工主管機關自得針對適用對象及條件,本於權限為必要及限定性之分配,以期以有限資源達成立法目的,並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亦無牴觸法律之規定,應得適用。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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