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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土地界標申購收費標準 第 2 條
現行條文: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提供之土地界標種類及收費標準如下:
一、鋼釘界標:每支新臺幣十元。
二、小塑膠界標:每支新臺幣三十五元。
三、大塑膠界標:每支新臺幣四十五元。
四、水泥界標:每支新臺幣六十元。
修正時間:
民國 109 年 07 月 01 日修正前原條文
第 2  條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提供申購之土地界標種類及收費標準如下:
          一、鋼釘界標每支新臺幣十元。
          二、塑膠界標每支新臺幣四十五元。
          三、水泥界標每支新臺幣六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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