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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路徑:法規動態 > 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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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旨:
基地台之設置,仍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8 條第 1 項規定,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辦理,倘未依前開規定辦理,地方主管公寓大廈機關得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8 條第 2 項執行回復原狀
2
旨:
有關教師借調前在校服務未滿一學年之年資,得否與借調行政機關未滿一年之年資併計辦理考核晉級
3
旨:
關於法規命令之發布未刊登政府公報,或未踐行預告程序者,其效力如何等疑義
4
旨:
建請制定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行政監督之共通性法律並指定法規主管機關,俾統一規範依民法設立之財團法人
5
旨:
關於「華僑回國投資授權代理人辦法」第二條規定是否與行政程序法或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有所不符之疑義
6
旨:
第一則關於高速鐵路工程局擬代公路局辦理高鐵高架橋下道路工程用地取得作業,是否牴觸行政程序法之疑義 第二則有關依僑務委員會駐外僑務工作人員設置規則第 2 條規定設置之聯繫組,是否有行政程序法第 158 條規定之適用疑義
7
旨:
關於「駐衛警察人員退職補償金發給辦法」應否配合「行政程序法」施行,增列法律授權依據乙節
8
旨:
關於行政程序法施行後辦理科技財團法人申請許可相關事宜
9
旨:
「交通部審核高速鐵路工程申請設置棄土區 (土石方資源堆置場) 作業要點」是否有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適用疑義
10
發文字號:
旨:
關於擬將部分違反漁業法案件以「行政執行法」第四章有關「即時強制」規定,請求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協助之法律適用疑義
11
發文字號:
旨:
關於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一規定修正公布後,印鑑登記辦法適用疑義乙案
12
發文字號:
旨:
有關得否逕行行政程序法所稱「法規」辦理,毋須於行政作用法中規定授權依據及行政機關送達文書於大樓管理委員會依據之規定疑義
13
發文字號:
旨:
「新竹縣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是否限制財團法人權利義務乙案
14
發文字號:
旨:
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 1 項所定「定型化契約記載事項」屬行政程序法所稱「法規命令」
15
發文字號:
旨:
有關執行區域計畫法第 13 條但書隨時檢討變更規定滋生適用疑義
16
發文字號:
旨:
直轄市政府擬以經法律授權之自治規則限制人民權利,是否有違法律授權明確性及法律保留原則
17
發文字號:
旨:
關於金融從業人員之資格或其他條件限制之法規,是否違反憲法第 15 條人民工作權保障之疑慮
18
旨:
地方制度法第 26 條規定參照,自治條例經縣(市)議會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應報經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布;其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縣(市)規章公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19
發文字號:
旨: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之事項,屬實質意義之法規命令應踐行行政程序法法規命令之訂定、修正等程序規定
20
旨:
針對臺北市建國假日商場輔導管理辦法之設計,以經營者有第 19 條各款情事之一,即應由主管機關予以廢止經營許可之規定,係本於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規定,為達到監督管制目的所附加之附款,本質上並非罰則
21
旨:
為加強電氣技術人員管理,維護用電場所安全,特訂定臺北市電氣人員管理規則以資規範,復因其牽涉人民權利義務事項,故該規則需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始得正式施行,因而該規則性質上具自治條例之本質
22
旨:
有關教師借調前在校服務未滿一學年之年資,得否與借調行政機關未滿一年之年資併計辦理考核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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